,以增强历史认识的科学性;三、历史再认识的推动因素1、时代发展的需要,推动历史再认识的广泛进行;2、认识主体的创造精神,要求史学家具有强烈的时代责任感,不断推动历史科学的进步;3、整个人类认识水平的发展,要求人们站在新的历史时代的高度,去全面审视过去,推动历史再认识的发展第十二章历史认识的检验一、历史认识的可检验性1、一些近代学者认为历史认识不具有可检验性,原因包括:(1)、从历史客体出发,强调历史现象的一度性,不可重复性,因此认为历史认识不具有可检验性;(2)、从历史主体出发,认为一切历史认识都渗透着浓厚的主体意识,都是主体从特定的历史时代出发获得的,它对于产生它的时代、对于认识主体来说,都是合理、真实的。因此,认为历史认识不能比较、不能判断,从而不可能通过检验做出真理性的区分;2、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历史认识是可以检验的,其原因有:(1)、针对第一种情况:历史现象尽管是一度性,但它同样会把自己的影响留给历史,以发展或萎缩的形态,过渡到新的历史时代中;它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历史学家传递它的信息。因此,历史现象的一度性并不能把我们导向不可知论;同样,对于历史现象的非重复性,马克思主义认为,通过科学抽象,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历史现象中的重复;(2)、针对第二种情况:只要我们相信历史客体的客观性,承认历史事实的客观存在性,那么很自然地确认了历史认识的可检验性;二、历史认识检验的标准1、时间序列说该学说认为:检验历史认识的标准,根本不在于客观历史本身,而在于认识主体的时间序列;后代史家的认识,是判断前代史家认识的根据;2、实践标准说一般来说,能被实践所检验的,是那些对历史进行大尺度、宏观考察的规律性历史认识,以及那些所反映的对象在今天的社会实践中仍继续发生影响和作用的历史认识;但以上两种情况在整个历史活动中所占比重是很小的,大部分历史认识是不可能用今天的实践加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