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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市民商户告知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路牙石;机动车要停放在规定的场所、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随意停靠;不逆向骑车(含电动车),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电动车,四、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由城管局统一审批。门头店招设置规范,实行一店一牌;城区路名牌、阅报栏安装规范统一,定期维护;大型广告牌、高炮实行统一管理。五、建筑工地务必设置围档,并设计相关宣传画面,出入口硬化,场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手续齐全,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集中运输,严禁出现抛撒滴漏行为。六、加强城区秩序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城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杜绝占道行为;加大对学校周边整治,规范学生车辆停放,严禁占道经营;加大对洗停车场管理,逐步规范洗车及车辆停放秩序。七、要爱护环卫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垃圾桶,禁止在垃圾桶内焚烧垃圾;要爱护花草树木,不攀折树枝,不随意采摘花卉、果实;不在草坪、树木、绿篱旁焚烧东西;不得向树木花卉旁倾倒污水、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践踏草坪、毁坏园林绿化设施。禁止乱倒垃圾,损坏、破坏市容和环卫设施的行为。八、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理由进行乱搭乱建、破墙改门,破坏城市规划。要爱护城市形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建设建(构)筑物,不在建(构)筑物、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九、广大商户市民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市正常的管理秩序;对违反本以上规定未自行整改的,城管局将联合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敬爱的广大商户市民朋友!城市管理,人人有责,有了你们的积极参与,丰县县城就会更整洁、更靓丽,我们的生活就会更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美丽家园、和谐丰县!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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