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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94KB

文档介绍
奖奖励每年11月份按年度评定一次,由获奖项目负责人申请(附:竞赛通知、竞赛方案、选手报名表、主办单位的获奖名单正式文件、学生获奖证书)→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核→学院审批,公示无误后报集团审批。学院在每年举办的学生技能大赛开幕式上对上一年度的获奖教师和学生予以奖励,奖金由学院发放给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所在系(部),学生的奖励分配由指导教师决定并负责解释,教师的奖励分配由各系部根据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及支持保障团队的具体表现决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在学院评优评先中优先,集团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在职称晋升方面将予以支持(具体办法按集团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文件执行)。获奖的参赛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士官选送、对口升学等方面优先。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自动废止。附件1: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立项申请表附件2: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竞赛专项集训申报表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8年10月8日附件1: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立项申请表填表时间:年月日竞赛名称主办单位竞赛级别□国家级□省(市)级□学会、协会、企业□集团级□校级参赛对象拟参赛人数/队数指导教师所属系(部)职称/职务专业主攻方向指导竞赛经历竞赛地点及时间设奖情况上届获奖情况预期目标参赛经费预算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承办单位意见教务处意见分管院领导审批意见学院审批意见附件2: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竞赛专项集训申报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教研室名称所在系(部)负责人人数针对竞赛集训期指导教师序号指导教师职称/职务主攻方向集训内容序号集训科目课时指导教师所在系(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分管院领导意见: 学院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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