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电话或入户访问方式,核实其是否有接受过人社分局提供的一次访问、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见习或一次职业培训等“五个一”专项服务,并于收到名单后一周内完成抽查。(二)举办创业集市活动1、服务对象:小区内居民及周边群众2、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内每小区至少举办1场创业集市活动。3、服务要求:(1)向参与活动的市民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咨询;(2)设置10个创业摊位让有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创业体验活动;(3)向参与活动的市民推介创业项目;(4)每场集市活动须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组织和管理工作,每场活动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手续并确保活动的安全。4.宣传要求:每场创业集市活动需具有统一的宣传口径和标语,所有宣传及推介的介质、载体和表现形式应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报采购人确认后执行。服务点要求(一)场所要求1、服务点共覆盖50个小区,小区选取要求:连片小区500户以上,独立小区300户以上,服务点由中标人先行选定,经采购人结合实际情况确认后作为服务网点。2、服务点建设要求:(1)每个服务点室内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2)所有服务点必须张贴统一的服务指南。(3)每个服务点办公室内必须配备水、电、宽带上网、电脑、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饮水机、办公桌椅等基本办公服务设备。3、服务点开放时间为每周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周六、日开放,法定节假日休息。4、每个小区服务点应保持整齐整洁,干净卫生。5、服务中介所有经费开支及软硬件设备、人员配置、宣传资料等安排均应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中标人开展实施,与服务点有关的所有人力、物力开支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书面资料,说明工作开展情况,并有权随时前往服务点进行监督检查。(二)人员要求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5人,其中:1、项目管理团队:须成立一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其他相关人员不少于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