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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289KB

文档介绍
49锁定装置**检验结论:检验员:年月日复检结果:检验员:年月日送检人签字:年月日填表说明:1、检验内容中带“**”项在注册登记检验和年度检验中均为否决项,带“*”项仅在注册登记检验时为否决项,否决项不合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不合格。2、项目判定栏及单项不合格指标后所用标含义为:√:合格;×:不合格;-:未检。3、属于免检的,判定序号1至7项,查验员在查验结论栏填写查验结论并签字。需要安全技术检验的,判定序号1至49项,检验员在检验结论栏填写检验结论并签字。4、检验不合格的,本报告一式2份,1份交送检人整改,1份留存。附件2:(决定机关名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式样) 许不决字〔  〕 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你/单位于x年x月x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的申请,因,根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决定机关印章)年月日接收人签字:年月日(本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卷备查,第二联送申请人。)(决定机关名称)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式样) 许撤决字〔  〕 号       :你/单位 年 月 日取得的      (许可证编号:      )行政许可,本机关在检查中发现: (撤销许可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 款第 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规定,决定撤销你/单位                 行政许可。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依法向本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决定机关印章)年 月 日申请人签收: 年月日抄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行政机关)备注:本决定书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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