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规模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配合全县重点产业的落实,做好引导工作。五、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体会和建议(一)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分类指导,模式多元化发展。要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方针。 (二)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要因地制宜,确定有市场发展前途的行业作为合作经济的主导方向。应紧紧抓住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来组建合作经济组织,并将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与培育地方特色农业及其产业带紧密结合起来。 (三)坚持尊重农民家庭财产和承包经营方式,坚持农民自愿参加,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是合作经济组织生命力的保障。在延续和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合作的方式,帮助农民改造小农思维习惯和生产方式,以农民认为合适的合作经营方式发展商品生产,克服一家一户的生产弱点,合作发展生产力。(四)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增强实力。合作社正式成立后,要建立健全章程和制度,合理设置合作组织内部的组织机构、社员股本结构。建立以年度为单位的分配制度、年度审计制度等。通过规范的经营活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制定有效的扶持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扶待,从而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得到发展和壮大。其中最为现实和重要的扶持措施至少有两项。一项是实行减免税制度,对作为自产自销的小规模农民合作组织实行所得税和营业税免征的政策。另一项是为农民合作组织的资金融通提供更多的便利。如对新建立的农民合作组织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通过(政策)银行帮助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给予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