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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责任制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食堂岗位责任制度一、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凡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次,扣当事人奖金10元。二、工作积极主动,不消极怠工,服从学校领导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因工作失误、消极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赔偿损失并扣除部分奖金。三、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水关灯关风扇,下班前切断蒸饭箱电源,因未切断电源所造成的损失(饭箱烧坏及引起的火灾)有食堂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四、讲文明,讲团结,不吵架,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奖金20—50元;经教育不改者,学校责令予以辞退。五、不得私分乱拿学校食堂的物品,违者除退还所拿物品外,第一次扣除考核奖100元,第二次作辞退处理。六、窗口服务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态度和蔼,认真负责,使师生达到满意。凡在意见箱中教师投诉窗口服务员一次,扣当事人奖金10元。七、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到穿戴整齐,凡不按学校要求穿戴的,经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发现,扣当事人奖金10元。八、上级卫生、教育部门来校检查,如发现地面不洁、物品摆放乱、穿戴不合要求、餐具消毒不合格,处罚费(餐具消毒不合格罚金1000元起)由食堂人员共同承担。九、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的饭、菜不合卫生部门要求,导致师生5人以上肚子不适或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扣除直接责任人奖金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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