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以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等。(二)查阅资料。查阅项目审批报建文件、项目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文件、制度规定、工作安排、目标责任书、工作完成情况有关记载和档案、会议记录,以及其它与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监督内容相关的各种资料等。(三)现场检查和抽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四)查阅帐户。对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要查阅资金银行帐户、专帐及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等会计资料,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五)受理举报。在重点工程项目现场公布集团纪委举报电话,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影响项目建设的举报投诉,并对受理的问题进行调查。五、监督检查措施(一)建立监督联络员制度。由监督检查组牵头,对每个项目确定一名联络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出现的困难及问题,随时报告。(二)定期公布。责任单位应在每季度初将各项工作的阶段工作(包括项目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办理时限)在公告栏上予以公布,增强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集中督办和重点督办。监督检查组应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一段时间内进行了集中督办,选择重点项目和问题比较多、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六、工作要求(一)明确任务。要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把做好服务、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始终要以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不能干预和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二)搞好配合。项目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比较多,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三)解决问题。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深入项目建设的具体环节,摸实情、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