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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转发《泰州市教育系统大气污染预警与处置工作...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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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二)黄色预警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适时停止学生户外活动;2.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3.户外工作人员应避免户外活动,并采取防护措施;4.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三)橙色预警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各地、各校要及时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推迟上学、提前放学,并做好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及校车服务提供者的对接等工作;2.各地和有校车的学校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校车通行线路的管控,提醒校车驾驶员谨慎低速行驶,随车照管人员履职尽责,对离学校路程较近的学生倡导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3.学校停止学生户外活动;4.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5.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户外作业人员应开展防护并缩短户外作业时间;6.学校停止在建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做好现场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四)红色预警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停课并及时通过短信和媒体等发布通知;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寄宿制学校要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妥善安排住校学生的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看护;3.停止学校内施工工程;4.除学校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地、各校要对广大师生广泛开展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基本防护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根据预警等级和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调课调休等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发布污染天气预警解除通告后,各地、各校应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本预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印发的《泰州市教育系统大气污染预警与处置工作预案(修订稿)》同时废止。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市应急办,市安委办,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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