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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板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产业调整政策时体现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要求;配合职业卫生有关监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负责对修造船行业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工作的行业管理。7、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涉嫌职业病危害犯罪案件。8、市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因环保设施没建成或达不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或者擅自拆除、闲置环保设施而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9、市城乡建设委:配合职业卫生有关监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督促主管行业企业加强职业健康防护;参与主管行业领域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10、市工商局:配合职业卫生有关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11、市质监局:对不能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查处。12、市妇女联合会:反映女职工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1、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监管问题并与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2、联席会议召开前,各参会成员单位应根据部门职能并按每次会议议题准备书面材料,积极建言献策,开展经验交流,为广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平台。3、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遇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监管问题,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并主动配合其他职业卫生有关监管部门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主题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联席会议△通知抄送:副市长,省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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