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有关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有关需要提供的资料或需确决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汇报项目实施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5、审查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是否编写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的编制要求与程序把关。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审签开工报告。7、参加与拆除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进度等会议或检查。8、签发工程安全生产通告单、工程安全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或停工命令,审签往来公文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9、组织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10、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进行详细具体的审查。11、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对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在过程中随时抽查。12、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安全监理各种报表、报告和文件资料。13、组织项目监督机构的人员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费用进行核验,并审批施工安全措施费工程款支付证书;对按规定需采取的措施而未采取的情形及其费用投入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14、主持施工安全协调会议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现场处理。15、主持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重大争议、纠纷;依据监理工作准则,客观公正的处理各种索赔问题。16、组织编写《工程安全评估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交工验收及备案工作。(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掌握项目情况,清楚专业监理的特点和要求。 2、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监理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