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词造句应符合本民族语言的习惯,要用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语言,以求通顺易懂。(5)用专业外语撰写译后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总结中应说明选择该文本的原因、介绍文本的来源、说明自己在翻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等。)四、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职责(一)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二)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以下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1.指导学生正确选题(选文),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工作进程。2.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开提报告》或《毕业设计(笔译实践)开提报告》中根据学生论(译)文选题的意义、对文献的阅读与分析、写作的主要思路、计划的可行性和开题报告的表达等方面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做出评价,并在最后给出是否“同意××同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的结论。3.介绍参考资料,进行文献检索指导。4.检查学生论文写作(设计)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5.审阅初稿,二稿,三稿,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6.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主要内容包括:对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不少于30字);并对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给出评定的成绩(成绩以100分计),具体评判标准参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三)指导教师面对面指导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学时/人。五、论文答辩(一)答辩的组织与管理1.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由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答辩委员会负责。2.答辩委员会由外国语学院领导担任主席。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各小组组长由系答辩委员会所指派的教师担任,并对所签字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3.答辩小组组长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指导教师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毕业答辩时,指导教师不可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5.原则上所有学生均应参加毕业答辩。凡毕业设计(论文)被指导教师或评阅人评定为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