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成员由合伙人担任,任期一年。经授权内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业务,组织谈判,具体规定参见《公司业务运作流程及职权划分明细表》。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保守公司商业机密股份权利与义务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其他合伙人共同决议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公司的名称;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公司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人发展计划合伙人内部创业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详细规定参见《公司发展规划及内部创业计划》。独立合伙人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果标管理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参见《独立合伙人协议》。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分公司合伙人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连锁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参见《分公司合伙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