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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负责制,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1.3施工单位将参照强制性标准、地方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环境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2、管理机构与责任2.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的制订,指导实施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和监督,指导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2.2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及三防安全教育,制订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2.3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技术及环境技术运用的准确性。2.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工作。2.5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应少于一人。其职责包括:2.5.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及消防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综合管理日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2.5.2汇总和审查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5.3制订、修订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5.4组织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2.5.5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2.5.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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