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运部区域管理人员确认后报值班经理审批,审批完毕后通知安全管理部。Р 4、注意事项Р (1)凡是装修施工的商户必须注意防火,必须遵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购物中心相关装修条款。Р (2)装修施工前要商户交纳装修押金、装修配合费和垃圾清运费。装修完毕后结算临时水电等相关费用。Р (3)装修过程中,区域营运、工程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逻检查。Р (4)装修完工后,由商户提交验收申请,营运部组织,通知工程部、安全管理部相关人员一同验收,以便于发现问题。Р (5)安全管理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噪音、建材及建筑垃圾走向、施工人员的进出通道等一些注意事项。Р (6)凡装修中涉及消防问题须第一时间找区域营运主管对接并向我司提交书面申报。Р (7)相关文件:《装修巡查日记录表》(见附件五)。Р 七、隐蔽工程验收Р 详见《装修手册》第一章《装修流程简约说明》,填写《商户隐蔽工程装修验收单》(《装修手册》第十章)。Р 八、正式验收Р 详见《装修手册》第一章《装修流程简约说明》,填写《装修竣工验收单》(《装修手册》第十一章)。Р 九、开业Р 商户经装修验收完毕后,向我司提出开业申请以及开业需配合事项,经核查消防及其他各项证件均齐全无误前提下,由我司进行审批并配合。Р十、装修押金退还Р (1)装修押金退还条件为:装修期间装修施工方无重大行为过失致使我方受损;装修验收完毕后三个月内装修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装修验收时公司提出的装修、施工或其他问题均已彻底整改到位。Р (2)公司于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退还装修押金。Р (3)商户将装修押金条交至营运主管,营运主管将押金条和《装修竣工验收单》交由行政助理申请装修押金退款流程。Р (4)退款时由财务部通知营运主管带领商户至收费室或出纳处领取装修押金。Р Р 宁波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开发有限公司Р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