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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77KB

文档介绍
分值Р责任单位Р6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Р18.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Р1.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性质;1分Р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使用规范的机构名称;1分Р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人社部门综合执法职能;1分Р4.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情况;1分Р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法规宣传、执法装备购置及维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情况;1分Р6.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用车配备情况;1分Р7.工作服装配置情况;1分Р8.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1分Р1项中本地区存在自收自支事业性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不得分;Р4项中采取合理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政府购买服务充实执法辅助性岗位等方式,本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得到加强的得1分;Р5项中本地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没有专项执法经费的扣1分,有专项执法经费但不能用于法律法规宣传、执法装备购置及维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扣1分;Р6项中根据提供的本地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用车配备统计表,存在无执法用车且无保障措施的扣1分;Р8项主要检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案卷管理是否规范。Р8Р各县级政府,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Р备注:1.评分项目中的“以上”均含本数;Р 2.在建工程项目指在行业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涵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铁路等所有领域工程Р项目;Р 3.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Р 金,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超过50%,或投资占比不超过50%,但建设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Р国有控股公司企业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其他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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