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Р9、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Р10、泵的盘泵标识缺失或损坏。Р11、危险化学品阀门、法兰等密封点没有防护罩。Р12、危废库房、油品库房的消防器材没有或损坏。Р13、管线上的介质标识没有或不全。Р14、危废库房、油品库房未上锁。Р15、行车手柄存放未上锁。Р16、物品占用消防井或消防通道。Р17、机泵联轴器处无防护罩。Р18、机泵无接地线。Р19、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器。Р(五)下列为指挥性违章行为:Р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Р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Р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Р4、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Р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Р6、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Р7、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Р8、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Р9、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Р10、发布其它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Р11、装置未到达开车条件就下令开车。Р(六)下列为人员出入、厂内交通性违章:Р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未出示工作证。Р2、未按上下班路线靠右行走。Р3、随意携带未成年人、陌生人进入生产厂区。Р4、机动车辆未按指定路线在厂区内行驶,车辆无通行证和阻火器进入禁火区。Р5、人员无证无令开车。Р6、司机酒后开车,超速行车、空挡溜车。Р7、车辆带病行车,超载、人货混装行车。Р8、骑自行车、电动车载人,双手离把骑车,厂内超速、飙车。Р9、车辆转弯时不打转向灯。Р10、无关人员横穿叉车专用通道、人员随意穿越人车分离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