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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易耗品管理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第四节易耗品的管理程序第七条生产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职责,必须遵循“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基本原则,由生产部负责统筹实施。第八条生产部根据各部门各车间的各岗位性质、工作需要等方面,结合实际预计易耗品配备种类、配备数量和配备计划,以及结合车间分品种、分工种预计使用期限标准。第九条易耗品的采购程序1、由使用部门填写《千实服装办公用品(设备)申购单》,须由部门主管确认,厂长审核,总经办审批方可进行购买。2、申购的物品须书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要时间及申购物品的库存。3、由后勤部进行易耗品采购,应对物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审核,建立《易耗品价格明细表》,如发生价格异动,应报批总经办。4、员工离职时,由离职人员直接上级收集其所有领取的易耗品交到仓库,仓库对其物品进行重新登记入库,作继续循环利用。第十条易耗品的入库后勤部进行易耗品采购后,应即时入库,当面与仓库收货员核对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在入库单上签名确认。第十一条易耗品的领用程序1、易耗品的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领用原则2、领用易耗品应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使用部门或班组主管填写《千实服装领料单》一式三联,经部门主管审核交到仓库统计员处,领料单领料部门自存一份,出货人一份,仓库存档一份。3、填写领料单时应书明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4、领取物品时应当面与仓库核对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在领料单上书明实发数量,并签名确认。第十二条易耗品的盘存仓库对库存易耗品定期每月进行盘点,盘点数据上交厂长登记第五节惩则离职人员未能如数返还易耗品的,经直接上级确认,将按照《易耗品价格明细表》中的1.5倍的费用经行赔偿。对于故意损坏易耗品的,一经核定,将以《易耗品价格明细表》中的10倍的费用经行赔偿对于公司易耗品进行贪污、私自拿取者,将以《易耗品价格明细表》中的20倍的费用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以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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