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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安化县支行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6KB

文档介绍
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Р中国人民银行安化县支行Р序号Р事项名称Р类别Р实施依据Р实施Р主体Р备注Р15Р假币收缴、鉴定违规行为的处罚Р行政处罚Р《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第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一)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三)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四)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一)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Р中国人民银行安化县支行Р16Р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的处罚Р行政处罚Р《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Р中国人民银行安化县支行Р17Р印制、发售代币票券违规行为的处罚Р行政处罚Р《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五条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Р中国人民银行安化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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