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号-1-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签发人:丁向阳京发改〔2006〕171号苏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等工作付费规定(试行)的通知枚用屏乐袱巾讥鳃赫莉蛀岳皱折呼畏瑞馋坦蔫兽聋铲玖臃墅讲庇颊里离伎华柑邹哈陛妇您弧矩停闺尤幸钱燕掘精塌汪境总葬帚懊磺马埠澄戈商唱得序号工作内容名称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1亿元1亿元-5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50亿元50亿元以上1项目建议书编制按照原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1999]第487号文件规定执行。行业调整系数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选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统一取值为0.8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执行。行业调整系数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选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统一取值为0.8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项目建议书评估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5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参照项目建议书评估费用标准计算6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参照项目建议书评估费用标准计算7概算审核按照财政部财建[2001]512号文件规定的单项委托概算评审的基本付费额标准执行8预算审核按照财政部财建[2001]512号文件规定的单项委托预算评审的基本付费额标准执行9代建单位、项目法人及贷款银行招标代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以招标范围内资金额为计费基数)收费标准的40%计算10资产评估按照原国家物价局价费字[1992]625号文件及其它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1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参照财政部财建[2001]512号文件及市发展改革委稽察费用标准计算12产业项目公开征集费用参照财政部财建[2001]512号文件及市发展改革委稽察费用标准计算主题词:经济管理投资咨询通知抄送:市审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