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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Р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Р 第十一条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Р 第十二条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Р 第十三条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Р第十四条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Р 第十五条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Р 第三章收费备案制度Р 第十六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Р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Р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Р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Р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Р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Р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Р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Р检查内容:Р (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Р(二)财务经费管理情况Р(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Р第十八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Р第六章附则Р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Р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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