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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00KB

文档介绍
才,用好人才,对知识分子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Р3Р①学校对知识分子工作缺乏新的思路和措施,扣2分;Р②近年来,优秀教师因学校管理、环境等问题造成流失的,扣1分。Р27.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健全、完善校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工会的领导,支持工会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其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Р3Р①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扣1分;Р②未按期举行教代会,扣1分;Р③校务公开效果不明显,不设立意见箱、不及时公示等,扣1分。Р28.加强对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帮助共青团和妇女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在团结、教育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中的作用和党的助手的作用,支持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Р3Р①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不健全的,扣1分;Р②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工作未列入学校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扣1分;Р③共青团和妇女组织未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或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Р29.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热情关心他们的生活,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Р3Р①学校未成立离退休教师协会,扣1分;Р②没有建立离退休教职工的通讯录,扣1分;Р③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的满意度低,扣1分。Р注:1.考核学校党建工作的根本依据为《考核标准》栏要求,《评分办法》栏所列扣分项目仅为参考,考评组应针对学校党组织实际,逐项对照《考核标准》评分,如有其他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应当酌情扣分。Р2.检查方式:自评、座谈、查看资料、发放问卷、个别访谈等,逐项打分。Р3.本《考核细则》总分为160,经考核达到其85%(136分)及其以上,可以申报泰州市党建工作合格校;经考核达到其95%(152分)及其以上,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学校,可以申报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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