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生产出合格产品。Р3、施工实施要点 Р(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承担。 Р(2)施工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 Р(3)施工管理由施工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施工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公司领导的双重领导。 Р(4)当需要施工分包时,应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招标活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 Р(5)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Р(6)施工组应依据合同规定和项目计划的要求,在项目初始阶段由施工经理组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业主方确认。 Р(7)当施工采用分包时,应在施工计划中明确分包范围、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并满足施工计划的要求。分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施工计划的补充。 Р(8)施工组应对施工计划实行目标跟踪和监督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设计和(或)施工方案重大变更,应严格控制并履行审批程序。 Р(9)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和资源状况等,合理划分施工标段或按专业实行施工分包。 Р(10)项目部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当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应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组织好评标。由公司确定中标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工作。 Р(11)施工组应建立跟踪、监督、检查、报告的施工进度控制机制;当采用施工分包时,应监督分包人严格执行分包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应与项目进度计划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