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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内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工作的完成,对未按时报检的客户,检验检测机构有义务督促其按政府的规定进行报检。并且为政府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技术支撑。Р3.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在检验检测信息咨询、工作指令、合同处理及其修改方面建立和保持与客户的有效联系与沟通,以便明确和满足客户的要求,并且接受客户监督。Р4.在确保相关客户机密和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允许客户到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的工作现场,巡视为其所作的检验检测工作。Р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方法Р(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制定检验检测方法的确定和应用程序,确保采用适当的检验检测方法实施检验检测服务,保障检验检测目的的实现和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Р所有与检验检测有关的作业指导文件、法规、技术规范和参考资料均应该保持现行有效并且被检验检测人员取阅和实施。Р(二)检验检测方法的确定Р1.检验检测方法应该优先采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的标准、方法,以及合同约定或者客户要求采用的标准、方法。Р 2.当缺少文件化的作业指导书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或者实施过程时,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测细则、检验检测方案、检验检测工艺等作业指导文件,用以指导检验检测的实施和结果的判定。Р3.检验检测机构制定检验检测作业指导文件的过程应该是有计划的活动,并且指定有足够资格和能力的人员进行。Р(三)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Р1.当检验检测方法无标准可以依据,或者需要扩大标准使用范围,或者需要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自行制定的检验检测方法时,应该征得委托客户的同意。拟在法定检验过程中采用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时,该方法在使用前应当得到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的确认或者审批。Р2.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对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超出标准预期使用的方法、自行制定的方法是否适合检验检测的预期用途和与政府或者客户的要求是否相适应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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