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第三节课间时按教学日志要求项目,进行登记。Р8、放学时各班必须排队有秩序放学。各班教师送出门厅。如有的学生没接走,安排好学生在大厅等候。Р9、放学后回到各教室检查门窗、照明、电扇是否关好。将桌椅摆整齐。用其他教室桌椅送回原处。Р10、将录音机、挂图等教具、教室标牌送回原处。Р11、一切安排好方能离校。Р四、考官职责Р㈠.认真作好考试的保密和安全工作.Р㈡.按考试大纲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考试评分,作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㈢、有责任感、严格按口试考试的操作程序工作,考试填分、操作等认真仔细; ㈣、在考试时做到仪表整洁、得体,以和蔼、亲切、耐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位考生,为其创造一个轻松的测试环境。Р㈤、每年必须参加一次考前培训;Р㈥、按时接受培训官的指导,不断提高测试水平;Р㈦、不得擅自以考试院的名义为其他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模拟考试”或考前辅导;对本人教过的学生,考试时应予回避;Р㈧、考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当被取消资格:Р①、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官;Р②、连续两年未参加考试工作的考官;Р③、一年内未参加考前培训的考官;Р④、连续两次监听结果为需要改进的考官;Р⑤、监听结果为不合格的考官;Р五、教职工民主参与关于建立学校基层工会组织的意见Р在民办学校中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教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密切组织与教职工的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基层工会组织要依照《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应有作用。Р一、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学校献计献策,共谋学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