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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统计局责任清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169KB

文档介绍
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Р(五)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Р(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况;Р(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Р三、监督检查方式Р(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Р(二)县统计局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或者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县统计局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Р(三)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Р(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Р(五)县统计局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和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组织调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Р四、监督检查措施Р县统计局在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统计局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Р(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Р(二)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Р(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Р(四)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Р(五)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Р(六)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Р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Р(一)被检查的统计局的名称;Р(二)认定的事实和理由;Р(三)处理的决定和依据;Р(四)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Р(五)执行检查的机构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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