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生效及其他Р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Р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Р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殷祖政府备案一份。Р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Р Р 签订地点: Р 签订日期:2014年3月日Р湖北宜新建陶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协议书Р甲方:王全荣身份证号: Р乙方:倪羊林身份证号: 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Р第一条章程变更内容Р1、甲方放弃对该公司的各种管理权限,不再承担该公司的法律责任(债权债务等);Р2、乙方全权负责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管理事务,全部承担该公司的法律责任(债权债务等)。Р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Р 1、协议生效后甲方有权按30000元/月(税后)的标准在该公司领取股本分红;Р2、乙方全权负责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该公司存续期间按月末或季度末前支付甲方的股本分红款;Р3、该公司破产后甲方依法享受股东权益但不承担股东责任。Р 第三条违约责任Р 1、若甲方违约参与或干扰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则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应得的股本分红;Р 2、若乙方违约则承担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可直接参与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履行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责任。Р 第四条协议生效及其它Р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Р 2、本协议生效之日该公司据此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Р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殷祖政府备案一份。Р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Р Р 签订地点: Р 签订日期:2014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