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上接受其指导与监督。Р第十条工程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工程中心聘请顾问若干。Р第十一条管委会的职责是审定工程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审查工程中心的财务开支,协调工程中心的管理、人事工作,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Р第十二条工程中心的负责人人选由依托单位提名,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任命,报****备案,任期为三年。工程中心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管理委员会批准任命,管理委员会分期对工程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业务和政绩考核。Р第十三条工程中心设立工程技术委员会,业务上接受****指导。Р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今后需增设的机构由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各部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工程中心主任批准聘用,任期不超过三年。Р第十五条工程中心工作人员以专职为主。Р第四章工作模式Р第十六条由工程中心主任每年召集一次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工程中心的任务及发展方向。工程中心根据联席会议的决定,组织实施。Р第十七条工程技术委员会对中心提出的成果组织审议、评审,并提出有关研究方向的指导意见。Р第十八条各合作单位,以突出该单位有影响的有关专业为主要研究对象,视发展情况也可扩大研究内容。Р第五章经济来源及财务管理Р第十九条工程中心财务采取单独核算。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自身发展。Р第二十条工程中心在组建期间所需经费以自筹为主。Р第二十一条工程中心通过有偿服务形式向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承接业务获得经费支持,以促进自身事业的发展。Р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经济独立核算,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监督,并照章纳税。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Р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Р******有限公司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