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向、将来学生就业状况等社会因素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选课能力,使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Р注意几个关系: Р1、学术课程与职业课程的关系。指导学生选课,既要考虑到学术课程在整个课程结构中的比例,又要照顾到职业选择和生涯方面课程的分量,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定向提供支持。Р2、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指导学生选课应当注意选修课的开设时间和开设方式,使选修课在课程内容、结构和教学方法方面与必修课保持相应的连续性,体现出它们之间的互补。Р3、学校开课与学生选课之间的关系。学校应当首先调查学生选课的意向,然后才能作出选课指导。但是如果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学校所开课程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学生选课的愿望,学校应当就此向六、选课指导实施机构职责Р三、实施机构职责: Р1、学校选课指导实行导师制(承包制),使所有学生进入高中后都有一个导师指导。导师一般由本班任课教师担任,学生入校后经双向选择,最终由学校确认。Р2、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Р3、导师对学生选课负有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方案的制定。Р4、行政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等工作。Р5、导师、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教务处、政教处人员等都有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责任与义务。学校为他们参与学校课程、承担选课指导责任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校教务处设专人给学生提供选课的咨询,学生给予说明。Р四、学生选课中须避免出现的问题; Р1、学生不能把握课程与其发展方向间的关系; Р2、学生对自己未来发展方向游离不定; Р3、学生的选择屈从于家长的意愿或有从众心理; Р4、学习时间安排不合理,没有注意到模块学习的先后逻辑顺序,或者没有注意学习时间的合理分配; Р5、学分分配不合理,面面俱到,追求高学分;不考虑自己的发展方向,只选择那些容易获得学分的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