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保证教学班的正常秩序和教学质量,最终搞好走班制教学,依据省素质教育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学班教师评价办法。Р指导思想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及评价机制,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推进选课走班工作的落实。Р二、评价原则Р1.师德与业务并重的原则Р2.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Р3.以评价引领专业发展的原则Р4.客观、公正、开放的原则Р三、评价依据Р1.职业道德(10分)Р2.岗位职责履行情况(10分)Р3.学生评议、家长评议(30分)Р4.教学常规(20分)Р5.教学成绩(30分)Р四、具体评价办法Р1.职业道德Р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师德不合格:Р⑴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相关处分Р⑵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责任事故Р⑶讽刺、歧视、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Р⑷课堂上散步反动言论或不健康思想Р⑸以教谋私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Р⑹不服从学校安排,给学校工作造成影响Р2岗位职责履行情况Р教学班教师应当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在规定学段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失职:Р⑴有事不请假,出现空堂现象Р⑵不认真考勤,学生缺勤不及时了解情况,不及时与行政班主任联系Р⑶不对课堂进行管理,导致课堂秩序混乱Р3.学生评议Р根据学校学生评教的要求,定期组织教学班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议,以评教实际结果折合10%计分。Р4.教学常规Р根据学校安排由级部定期对教师的备课、听课、作业、作业批改等常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教师年度考核。Р5.教学成绩Р以必修阶段两次学段末成绩的平均合格人数确定每个选修单元的应合格人数,以后的模块考试以此人数为基准,比较人数增减情况,以增减情况决定赋予任课教师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