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情况。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Р4. 实验室检查:记录从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在上级医院或其他医院的检查。Р5. 目前用药情况:填写患者当前实际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名称、用法和用量。Р6. 用药依从性:“规律”为按医嘱用药,“间断”为未按医嘱用药,用药频次或数量不足;“不用药”即为医生开了处方,但患者未使用此药;“医嘱勿需用药”为医生认为不需要用药。Р7. 药物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服用的药物有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具体描述哪种药物,以及何种不良反应。Р8. 康复措施:根据患者此次随访的情况,给出应采取的康复措施,可以多选。Р9. 本次随访分类:根据从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患者的总体情况进行选择。Р10. 通知联席部门: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稳定,根据中央综治办、省综治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家规范要求,须向公安部门和社区综治中心报告,并填写受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Р11. 转诊:根据患者此次随访的情况,确定是否要转诊,如需转诊,填写转诊医院的具体名称、转诊科室、转诊医生和联系方式。若未住院或转诊未成功,应联系精神专科医师,记录医师姓名、联系方式及该患者最终处置结果。Р12. 调整用药情况: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访医生具有精神专科执业资质,可根据患者情况直接为其调整用药,不具备资质的需要请精神专科医师调整用药。向上级转诊或请精神专科医师处置的不稳定和基本稳定患者,此处填写转诊机构医生及专科医师开具的药物名称、用法和用量。Р13. 下次随访日期:根据患者的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时间,并告知患者和家属。Р1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常规随访和2周追踪随访均需要完整填写此表。Р15. 随访结束,随访医生及患者(家属)核实确认签字。电话随访形式可不签名,需记录随访的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