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要求,有完整的原始记录;Рd) 是否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Рe) 操作、检验人员的资格控制要求。Р4.2 评审时机Рa) 工艺方案应在设计图样下发后,生产投入前进行评审。Рb) 其它需要评审的工艺文件在下发使用前进行评审。Р4.3 评审组织Р技术质量部组织成立评审组。技术质量部部长任评审组组长;评审成员应由工艺、质量及相关人员和顾客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有实践经验的操作者及其它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Р4.4 评审程序Р4.4.1 主管工艺员填写《工艺评审申请表》,经技术质量部审查、批准后,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组建评审组,确定评审日期。Р4.4.2 主管工艺员提前向评审组提供工艺评审所需资料。评审组按本章4.1要求确定评审的主要内容。Р4.4.3 召开评审会Рa) 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评审会;评审组成员依据产品设计资料、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技术管理文件或上一阶段的评审结论报告和需要评审的内容进行工艺评审;Рb) 评审采取汇报、审议、答辩、分析和现场抽样跟踪的方式,找出工艺上的不足,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Рc) 评审组组长在集中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并作出评审结论。编制《工艺评审报告》,评审组成员对《工艺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时,应写在保留意见栏内并签字;Рd) 应指定专人作好评审(会议)记录。Р4.4.3 改进措施的落实:Рa) 主管工艺员针对评审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制订措施,完善工艺设计,经批准后实施。措施落实后,主管工艺员应在工艺评审报告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予以注明;Рb) 主管工艺员对评审意见如不予采纳时,应阐明理由,经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审批,并作记录;Рc) 技术质量部应对评审结论的处置意见和审批后的措施实施进行跟踪管理。Р5 记录Р记录按Q/DZLz00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