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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查程序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23KB

文档介绍
它可能妨碍创新的或更经济有效的设计提出。解决方案的详细设计应由指定完成建议任务的人员落实; Р建议应以部门或单位文件进行管理。Р5.3.6.2 建议的回复Р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的建议应由项目组织部门(单位)负责人加以审核,采用完全接受、修改后接受、拒绝建议的方式做出书面回复。Р出现以下条件之一者,项目组织部门(单位)负责人可以拒绝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回复。Р建议所依据的分析是建立在确实有错误的资料上;Р建议对于保护员工或承包商的安全和健康不是必需的;Р另有可供选择的方法能提供足够的保护;Р建议是不可行的。Р项目组织部门(单位)负责人可以采用以下形式修改建议:Р(1) 修改建议:在某种情况下,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建议可能被修改以实施另一种解决方案。Р(2) 改变建议预定完成日期:如果建议不能在已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制定控制措施,确定新的完成日期。Р(3) 取消以前接受的建议Р1) 必须有详细和完整的文件阐明取消建议的正当理由。此文件应包含支持变更的原因、思路和支持变更的计算或文件。Р2) 所有对建议的修改和关闭必须加以文件化,经项目组织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归入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档案。Р5.3.6.3 关闭Р一旦项目组织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建议做出回复,建议即关闭。Р5.3.7 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报告Р5.3.7.1 内容要求Р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报告应文字简洁、内容详尽,便于相关人员清楚了解工艺危害、潜在的危害事故、事件,控制危害的防护措施和防护措施失效的后果;Р工作组提出建议的思路和依据应在报告的相关章节中完整的描述,为制定解决方案的人员提供详细的信息,并有助于在以后的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中避免重复工作;Р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报告原件应包括工作组工作的所有文件,包括故障树计算、参考资料目录和其它有关的支持性文件等。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报告应在装置的使用寿命期内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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