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本上再次由产妇本人确认签字。Р4、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Р5、医院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Р6、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Р Р产房胎盘处置流程产妇分娩后,产房护士向产妇/家属讲解胎盘处置知情告知书的内容,由产妇/家属选择胎盘处置方式,并在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Р?选择自己领回者,由产房接生者当即将胎盘交给领取人,由其自行保管。Р签字选择交医院处理者,由接生者将胎盘放入专用收集容器内。Р自行保管,带离医院。Р医院专人收集,按要求处理。Р胎盘及胎儿、婴儿遗体的处置管理制度Р(一)分娩后胎盘处理Р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Р2、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Р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Р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制度》执行。Р(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Р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Р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Р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Р(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Р制定相应流程,设专人负责。Р1、非感染性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物直接装入医用垃圾袋中。Р2、垃圾袋外粘贴标签,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Р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