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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质量管理文件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准特殊质量管理措施和施工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建设标准和承包合同的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Р质量责任追究制度Р建设单位:Р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Р(一)未按规定公开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的;Р(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或不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Р(三)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Р(四)明示或暗示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Р(五)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力或管理不到位的;Р(六)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Р(七)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Р(八)未进行工程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Р(九)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Р(十)报批手续不齐,未能按基建程序进行建设的。Р勘察设计单位:Р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Р(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而未办理越级手续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Р(二)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任务或将承担的勘察设计任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或挂靠高资质等级单位承揽任务的;Р(三)不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Р(四)未按照国家交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Р(五)勘察设计质量低劣、粗糙、弄虚作假的;Р(六)未按规定派出设计代表或设计后续服务不到位的;Р(七)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擅自作重大变更设计的;Р施工单位:Р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Р(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而未办理越级手续承接施工任务的;Р(二)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施工任务或将承担的施工任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或挂靠高资质等级单位承揽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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