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本手册的解释权归本检验科主任。Р3 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Р3.1 质量方针Р我科的质量方针为:公正、科学、准确、高效Р我们的检验工作必须做到:Р行为公正—任何情况下,不被各种利益所驱动,客观公正、独立诚实地开展检验工作。Р方法科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有关检验标准规范。Р数据准确—认真执行本科工作程序,对检验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Р办事高效—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接受客户委托,出具检验报告。Р3.2 质量目标:Р3.2.1长期目标Р(1)检验报告的主要数据和结论准确率为100%,其它差错率小于1%。Р(2)室间质评项目80%以上PT成绩合格;Р(3)病人满意率:大于98%以上;Р3.2.2 近期目标Р病人满意率:住院病人大于90%,门诊病人大于85%Р各项室间质评: 确保参加省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项目80%以上PT成绩合格,急诊检验和普通检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Р报告单合格率达95%以上。Р设备管理良好,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Р全年无重度缺陷和差错事故。Р3.2.3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由质量负责人每半年统计一次,并在管理评审会议上提交评审。Р4 管理要求Р4.1 组织和管理Р4.1.1 概述Р 本检验科是为医院诊断、预防、治疗人体疾病或评估人体健康提供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微生物、临床免疫学,临床血液室、临床输血学、临床细胞学等检验的实验室。为保证实验室质量方针和目标的有效贯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岗位,明确了人员职责范围,规定了各级岗位人员的职责、相互关系,并授予相应的权力,配备了相应的管理资源,保证本检验科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其业务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Р4.1.2 职责Р 组织机构的设置由检验科主任提出,上报院部批准。检验科主任负责职能的分配和资源的配置,任命关键岗位的人员,指定关键管理岗位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