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记录。发放范围:Р——主任Р——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Р——各部门负责人Р——内审员Р非受控文本发放范围:Р——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Р——院部及相关科室Р——主任批准的单位Р2.4.2 手册的回收Р2.4.1.1 手册持有者调离本单位时,应将手册交回综合管理室。Р2.4.1.2 换版手册发放时,应回收旧版手册,需要保留存档或参考的应加盖“作废文件”章,其余进行销毁。Р2.5 手册的修订Р2.5.1 质控组应及时收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做好记录,报告质量负责人,作为修订手册的依据。Р2.5.2 当需要修订手册时,由质控组提出申请,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并报科主任批准后进行。Р2.5.3 手册每年修订一次,一般在管理评审会议前两周内进行,在修改状态栏中注明修改号,在手册修订记录中注明修订版号、章节、修订内容、修订人、批准人和批准日期。Р2.5.4 手册修订后,综合管理组应向受控本持有者发放手册修改页,并进行分发登记。Р2.6 手册的换版Р2.6.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对《质量手册》提出换版:Р2.6.1.1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较大问题; Р2.6.1.2 组织机构进行重大调整; Р2.6.1.3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依据的质量标准换版;Р2.6.1.4 当一个版本修订页数超过总页数的三分之二;Р2.6.2 换版手册的编写、审核、批准、发布程序同初版。Р2.7 手册受控文本持有者的责任Р2.7.1 手册受控文本持有者应严格按照本手册的规定执行,及时反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Р2.7.2 手册受控文本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本手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借。Р2.8 手册的宣贯Р《质量手册》一经批准发布,即成为本检验科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纲领性文件。质量负责人组织手册的宣贯工作,保证全体员工理解并执行。Р2.9 手册的解释Р本手册的解释权归本检验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