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检验科各实验室所引进的商品试剂必须经有关人员试用、评审后,确定认为其稳定性、重复性、可靠性、线性等均满意,方可报科主任和试剂管理小组批准决定。5.2.2科主任和试剂管理小组批准后,由试剂管理员将试剂采购申请单送交医院试剂采购中心,医院试剂采购中心对试剂价格进行比较论证,交主管院长批准后负责统一采购。5.2.3经销试剂的厂商必须有营业执照和国家批准的生产文件。5.2.4采购的试剂由专人保藏,统一管理。5.2.5各实验室所用的试剂应定期向试剂管理者请领,并有请领手续。5.2.6请领者在使用时发现试剂质量有问题时,即向试剂管理者反馈,并将试剂的批号,异常情况试剂管理者向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联系进行调换或退货。5.3管理评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其主要内容有:5.3.1该仪器是否达到操作说明书上要求的性能(包括灵敏度、准确度、重复性、线性等)5.3.2每一台仪器均有专项记录。如5.3.2.1制造商名称、型号、生产日期。5.3.2.2购买日期和使用日期。5.3.2.3放置的位置、仪器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5.3.3每一台仪器的校准程序是否规范。5.3.4每台仪器是否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5.3.5每台仪器在现有实验室条件下,是否对已校准、验证后的仪器进行标记。每次校准、验证后是否有记录。5.3.6操作人员有否经过培训后得到授权进行上岗操作。5.3.7使用计算机进行操作的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包括仪器内存能否满足使用要求。5.3.8实验室中的仪器,包括软件和硬件的更改有否有记录。5.3.9试剂、质控品和校准品的购买的厂家是否是专业厂家。5.3.10使用的试剂、质控品和校准品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厂家。5.3.11使用的试剂、质控品和校准品的批号,实验室请领日期和使用日期应有登记。5.3.12各实验室的试剂是否有专人负责请领、保管、配制和使用。5.4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