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事务。Р2、水利管理站:主管全县水利基本建设,负责中型小Ⅰ、小Ⅱ型水利工程在建和新建项目的审查、报批;对全县水利建设进行管理监督工作;主管全县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农男用水节水工作;提出水利基建粮食专项资金、以工代赈、农业开发的水利工程计划和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对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机电排灌建设,指导水利综合经营工作;指导检查全县乡(镇)水管站的建设,水利工程物资调运、储存和供应。Р3、小水电管理站:主管全倒地方小水电的规划设计和开发管理、质量监督,对中小型水电站及地方电网进行行业管理,制订全县水电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水电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初审、转报工作;编制小水电站电力生产年度计划;协助管理全县地方电力价格;归口管理全县小水电年度考核和统计工作。Р县小水电管理站更名为县小水电开发与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小水电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小水电开发与管理过程的安全生产、财务管理、水事纠纷、站务公开、人员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服务;主管全县地方小水电的规划设计和开发管理、质量监督,对小小型小水电站及地方电网进行行业管理,制定全县水电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负责小水电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初审、转报工作;编制小水电站电力生产年度计划;协助管理全县小水电年度考核和统计工作。Р4、水电规划设计室:负责全县水利水土保持开发规划、工程设计和质量监督。Р5、水土保持站:(加挂水土保持监督站)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和协调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和审批制度工作;负责组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征收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研究提出水土保持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