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418KB

文档介绍
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Р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Р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Р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Р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Р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Р(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Р(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Р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Р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受主管副会长的领导;Р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开展工作;Р (三)提名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Р (四)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Р(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Р 第二十八条本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Р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Р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选举和罢免;Р (三)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Р (四)每年对本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Р (五)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Р (六)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当本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应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Р第五章经费Р Р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Р (一)政府资助;Р (二)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Р (三)捐赠;Р (四)其它合法收入。Р第三十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Р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Р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