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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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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Р乙方: Р孵化基地是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协助管理一站式服务的平台。为了保持孵化基地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守信的原则签订此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Р一、孵化基地地址: Р二、活动区域及时间:根据孵化基地统筹安排。Р三、使用期限:201*年*月*日开始入驻,具体要求另行约规定。Р四、权利与责任Р1、甲方为创造乙方良好的孵化环境,落实《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免费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配套服务,力争把孵化基地打造成新区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的的综合性平台。Р2、乙方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接受捐助资助或者收取会费(必须收取的费用,经甲方认可后进行公示)。必须坚持文明服务公约,按规定时间使用场所,不得随意改变场所用途。与孵化基地工作人员及其他入驻组织不得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Р3、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如需使用乙方应提前一天向中心提出申请。Р4、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组织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Р5、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安全卫生工作,爱护孵化基地场地、环境及各类设施及办公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带走所有办公服务设备,确保孵化基地的各项工作运作秩序;Р6、社区社会组织违反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社会组织退出孵化基地。Р7、乙方如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Р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一份上交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工作组备案),乙方持一份。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Р9、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此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Р甲方: 乙方:Р(盖章) (盖章)Р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Р经办人: 经办人:Р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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