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人员的姓名。Рb3.10 移动电话Р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特种设备的专职或者兼职、聘用的安全管理员的移动电话。Рb3.11 产权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Р填写产权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填写方式和使用单位相同。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产权单位一栏中填写“同使用单位”,其他相应栏中划“—”。Рb4 设备检验情况Р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设备检验情况(制造监检除外),包括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使用前首次检验、定期检验等。Рb4.1 检验机构名称Р填写从事检验的检验机构名称。Рb4.2 检验类别Р根据检验情况,填写使用登记时最后完成的检验类别,如安装监督检验、改造监督检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首次检验、定期检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基于风险检验、事故检验等。Рb4.3 检验报告编号Р填写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或者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编号,没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的,只填写监检证书编号。Рb4.4 检验日期Р填写进行检验的日期,一般是检验完成的日期,即报告出具日期(年、月、日)。Рb4.5 检验结论Р按照有关检验规则的要求填写,如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等。Рb4.6 下次检验日期Р首次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在首次登记时根据本规则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填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对已经实施检验的,使用单位按照检验报告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填写;由于结构原因,设计文件规定无法实施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设计规定不实施定期检验”。Рb5 使用单位申明和填表人员、使用单位公章Р表中所示的申明,作为使用单位的承诺,使用单位的填表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安全管理员)需要签字,并且注明签字日期,填表后盖使用单位公章,并且附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