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职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执法监察项目。 Р第二十七条 选题立项。Р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上级安排、领导部署、有关部门要求、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筛选,提出执法监察的题目,经纪检监察机关讨论研究,商请有关部门,确立立项建议,呈报主管领导审批。 Р第二十八条 制定方案。Р根据所立项目,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政策依据、组织领导、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 组织实施。 Р (一)确定纪检监察机关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必要时,请有关的业务部门派人参加。重大项目,可由公司领导出面进行部署。 Р (二)组织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明确意义目的、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充分做好实施前的准备。 Р (三)纪检监察机关下发执法监察的通知文件。被监察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Р (四)认真落实实施方案,搞好自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弄清事实,确认性质,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等。Р 第三十条 评估总结。 Р (一)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估执法监察的情况,肯定成绩,总结推广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Р (二)对问题较严重的,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Р (三)写出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呈报领导,抄送有关部门。 Р (四)将执法监察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Р 第三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执法监察结果,可根据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或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和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采纳或执行。 Р第八章 附则 Р第三十二条 上级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Р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Р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