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 377 起,其中涉案犯罪村官 575 人。? 2010 年1月至 2011 年5月,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369 件,为农民挽回损失 4950 余万元。典型案例? 2010 年建成通车的山东东平铁路,途经新泰市境内岳家庄乡 6个行政村,包括这 6个村 16 名村干部在内的 21 名基层干部,采取虚报果树数目套取补偿款,涉案金额高达 1600 多万元,最终均被判刑。? 2009 年,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办事处藕塘社区(原藕塘村)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刘怀寅因土地征用拆迁受贿 960 多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 年,刘怀寅案让合肥市委下决心对全市 89 个乡镇(街道)1209 个村(居)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清理工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一批“村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浮出水面, 56 名村(居)干部受到查处。柳州首例村官贪污案? 2004 年6月29日下午,柳东镇窑埠村第11组副组长陈仕仁(另案处理)与该组组长陈福祥、出纳李康英合谋, 借政府征用该村民小组的土地之机,将其中原村办压力容器厂空地1902平方米的补偿款共41万余元,由3人平分。他们商定,先由陈仕仁于当天做好表,将压力容器厂空地补偿款列入李的名下。7月1日,陈仕仁、陈福祥从李的存折中取出人民币27万余元两人平分,剩下的1 3.9万余元归李所有。8月13日,因害怕事情败露, 陈仕仁、陈福祥分别将侵吞的钱中的27.8万元交回给李。后陈福祥、李康英(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村官腐败、职务犯罪案件可分为七类?类型一: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非法占有集体资产。?个别村干部上任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 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