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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业务知识讲座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时要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从党支部讨论通过之日算起);Р18、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通知新党员预备期起止时间;Р19、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Р第三阶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Р20、培养考察预备党员,期间,党组织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内活动;Р21、预备党员每半年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向支部报告一次考察意见;Р22、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提前一周或半个月);Р23、支部组织考察。党小组提出意见,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党员、群众座谈材料,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支部考察综合材料,提交支部党员大会。Р2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进行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议(注:决议的内容包括预备党员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提出的意见、希望,大会表决的情况及结果。对于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于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Р25、上报基层党(工)委,由基层党(工)委对拟正式党员进行公示后,进行集体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查。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Р到这一步,才完成了从一名申请入党人到中共正式党员的全部程序,成为一名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有关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Р关于组织关系的接转:Р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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