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六点错误:第一,对方辩友纠缠于“小节”和“细节”中不能自拔,但最终也没有说清它们的关系是什么?我方一直强调:小节往往是潜在的细节,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对方辩友始终没能觉悟。第二,对方辩友屡次把小节和细枝末节、琐碎小事画上等号,无限缩小了小节的范围,弱化了小节同成大事之间的联系,故意对大家进行了误导。第三,对方辩友始终故意歪曲我方观点,将“拘”,强加上拘泥的负面含义,错误的认为我方“成大事者也拘小节”就是拘泥束缚于小节的意思。要知道中国文化可是在不断发展的呀,对方辩友怎能用几千年前狭隘的定义,来为我们现代内涵丰富的汉字文化下套呢?第四,我方观点一直十分明确,即成大事者“也”拘小节,而决不是成大事者只拘小节或者去拘每一个小节。对方辩友却故意忽视“也”字,真是司马昭之心啊!第五,对方辩友指责我们浪费精力在小节上,人的精力固然有限,但正是因为人的精力有限,我们不更应该注重关键的细节、小节了么?第六,对方辩友一直强调,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我们不否认,但对方辩友却无视次要矛盾的作用、主次矛盾相互转化,看问题那是相当的片面了!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人连小节都处理不好,何谈成就大事?下面,我再次重申我方三个观点:第一,小节“不小”,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节也会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大节。第二,拘小节更能成大事。拘小节有利于养成严谨、细致的习惯,能统筹兼顾,全面地看问题,而这些正是成大事者所必需的基本素质。第三,小节不拘,终累大德。平时不拘小节,小问题就会演化成大问题。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小节问题并非小事,它不仅是国民素质的一种反映,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日常小节着手,莫让小节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之大德。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成大事者也拘小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