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需要提交讨论的问题。Р四、议事决策程序:Р(一)确定议题Р1.校长根据工作需要事先酝酿、提议或确定议题。Р2.重要议题提前三天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提交审议的必要准备。Р(二)个别酝酿Р1.校务会议是重大事项提交进行酝酿的重要形式。Р2.应在充分听取相关人员和领导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议题的提交与否。Р(三)会议决策Р1.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多个事项的,要逐项表决。Р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但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应认真考虑。Р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讨论。Р4.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校长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Р(四)执行决策Р1.重大议题的纪要和会议决定由指定人员在会后负责并签发告知单,资料定期存档。Р2.若有必要,根据会议决定,可向相关人员颁发“执行通知单”。Р(五)监督反馈Р1.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时限、总结报告应根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督促检查。Р2.决策执行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召开专题会议复议后决定。Р五、议事决策组织纪律:Р1.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负责。对重要问题意见产生严重分歧,难以形成决议时,一般缓议。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各委员必须坚持执行。Р2.坚持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每个委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Р3.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研究和讨论的问题,除按决定传达的外,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Р4.凡违反组织纪律的,一经查实,要做书面检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党纪处理。Р 南社中心小学Р201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