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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导则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Р5.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关注个性,促进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全面提升,实现儿童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Р5.2、保证儿童读物的存量,增加儿童的阅读时间,提高儿童的阅读普及率。Р5.3、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提高父母家庭教育能力和文化素养,保障儿童的权益。Р5.4、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Р5.5、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Р5.6、开展心理健康、防灾减灾、禁毒、预防艾滋病等安全教育,提升儿童安全意识。普及疾病预防、饮食卫生常识以及生长发育和青春期保健知识。Р6.维护儿童参与的权利Р6.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强烈意识。Р6.2、支持儿童参与学校公共事务,满足儿童各类正当行为活动的需求。Р6.3、在充分考虑儿童真实需求表达可行性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儿童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长效机制,促进儿童逐步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型参与转变。Р6.4、结合实际,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建立少代会、学代会和团代会等学生组织,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或参与学校治理。Р三、保障机制Р1.组织保障Р学校要成立校长负总责的儿童友好型学校创建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有专人负责,有建设经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组织实施,营造校园内倾听儿童声音,尊重儿童意愿的良好社会氛围。Р2.宣传引导Р加强立体化宣传倡导,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地开展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的公益宣传,提高广大教师、儿童对建设儿童友好型学校的知晓率、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Р3.政策保障Р把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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