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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分细则(市直、企事业单位)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61KB

文档介绍
法每少一次扣2分Р记录、笔记Р0Р40Р2、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6分)。Р没少1次扣3分。Р查看相关资料Р0Р3、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公务员、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6分)。Р学法无计划扣3分,时间得不到保证扣3分。Р文件、Р学法笔记Р0Р4、认真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宣传日、纪念日开展部门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落实普法通知书制度(6分)。Р未按要求参与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的每项扣2分。没有按普法通知书要求开展专题宣传扣2分。Р市法治办统计Р宣传活动情况Р0Р5、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单位认真开展创建活动(6分)。Р“法律六进”工作无计划方案扣3分,没有结合实际开展六进活动扣3分。Р文件、Р活动资料Р0Р6、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分)。Р未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各扣2分。Р截屏、报刊原件或复印件Р0Р7、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4分)。Р未开展活动扣4 分。Р查看资料Р0Р依法治理(25分)Р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8分)。Р未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扣8分。Р查看相关资料Р0Р25Р2、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执法检查和监督的运行机制,健全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制度(8分)。Р两公开不落实各扣2分,执法检查和监督运行机制不健全各扣1分,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不落实扣2分。Р查看相关资料Р0Р3、本系统、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未发生违法犯罪问题(9分)。Р发生1起扣9分。Р本单位纪委(组)证明Р0Р加分项Р(5分)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受到国家部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表彰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加1分。Р表彰原件或复印件Р合计得分Р100Р说明:加分后总分不超过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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