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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分表部门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分在部门、系统内没有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扣1分;没有积极开展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的,扣2分。把学习培训与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紧密结合,经常性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活动。3分没有经常性的开展面向社会的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的,扣3分。法律八进活动15分落实牵头单位责任,本部门(系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家庭活动至少1次,且效果明显。5分提供相关影像资料。没有开展系统“法律八进”活动的,扣5分。积极参加县上安排部署的“法律八进”活动。5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没有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律八进”活动的,扣5分。积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5分提供开展活动相关资料。没有开展活动的扣5分。新媒体普法6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县司法局年内报送普法宣传信息不少于4条(电子版)。4分未能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扣2分;没有利用部门、系统网站开展法治宣传的,扣1分;普法信息少报送一条扣0.25分。在本部门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2分提供证明材料。没有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或显示屏的,扣2分。主题宣传8分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3分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参加宣传活动的,扣3分。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分提供相关材料。没有积极参加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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